評價項目名稱 | 上杭縣光明醫(yī)用制氧廠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現狀評價 | ||||
評價項目簡介 | 上杭縣光明醫(yī)用制氧廠位于上杭縣蛟洋鎮(zhèn)坪埔村新村路131號。該廠主要從事二氧化碳[壓縮的或液化的]、氮[壓縮的或液化的]、氬[壓縮的或液化的]、乙炔、丙烷、混合氣[二氧化碳、氬氣]的經營業(yè)務;該廠南側、北側均為山坡地,南側山坡上有座羊飼料倉庫(無人值守);東側廠區(qū)圍墻外有座電力變壓器(電壓為10kV,容量小于10000kVA),較遠處有一廢棄的鋼架棚;東南側山坡上有座骨灰堂(明火或散發(fā)火花地點);東北側較遠處為圓覺寺,東側有一組架空電力線路,西側為較低洼地并有一條道路與國道319線相通。該廠經營部分設有1個30m3的液氬儲罐、1個30m3的液氮儲罐、1個30m3的液態(tài)二氧化碳儲罐及一座乙炔丙烷經營場所。 | ||||
安全評價項目參與人員 | |||||
評價項目組長 | 陳燕愉 | 報告編制人 | |||
報告審核人 | 陳生榮 | 技術負責人 | 黃海濤 | 過程控制 負責人 | 宋俊 |
技術專家 | 無 | ||||
安全評價項目現場開展工作情況 | |||||
到現場開展評價活動的人員 | 陳燕愉、羅成功 | 到現場開展評價 活動的時間 | 2022年7月5日 | ||
到現場開展評價活動的照片 | |||||
評價結論 | 根據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,根據2015年安監(jiān)總局第79號令修正)的相關要求,對該廠的安全經營條件逐項進行了核實,符合規(guī)范要求。據此,評價組認為,上杭縣光明醫(yī)用制氧廠符合經營許可證換證條件。 | ||||
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| 2022年7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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